海淀法院判决北京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养母虐打女儿被撤销监护权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了一起由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未成年人小梅(化名)由于常年被养母李女士辱骂殴打,并致使小梅长期遭受各种侵害,西城区民政局于是向法院申请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海淀法院判决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并判决指定民政部门担任小梅监护人。据了解,该案是北京市首例民政部门作为申请人要求撤销未成年人养母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北京市首例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也是北京市首例法院判决指定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案件。
小梅在专设的保护室中同步参与法庭调查少女长期遭养母虐打
李女士是小梅的养母,但是作为监护人,李女士却长期对小梅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强迫其彻夜捡拾废品导致小梅睡眠严重不足,影响休息、学习。
此外,李女士还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放任男友王先生对小梅进行暴力殴打,导致小梅处于危困状态,属于依法应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情形。
因小梅从小就被李女士捡拾并办理了收养手续,本案中不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依法具有监护人资格的个人或组织。在了解到小梅的境遇后,西城区民政局所属的西城区救助管理咨询站作为临时庇护机构,近一年来对小梅给予了临时监护、生活照顾、学习帮助等照顾。
保护室中参与法庭调查
据了解,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为了解小梅的生活近况和个人意愿,对小梅进行了登门探访。同时为帮助小梅走出童年的心理阴影,法官专门邀请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心理专家一同前往。考虑到小梅课业压力繁重,法官一行于工作日晚上赶到西城区救助站,通过实地考察及与帮扶社工座谈,了解了小梅一年来接受紧急庇护期间的生活居住环境及学习、成长情况等。
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小梅向法官袒露了自己的心声,法官也通过耐心的释法说理工作,使小梅理解了本案诉讼对其未来生活的意义和影响。心理专家及时洞察了小梅不想再面对李女士的心理顾虑,对小梅予以循循善诱的心理抚慰和支持。小梅明确表示愿意出庭参与诉讼,勇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考虑到小梅的个人意愿,为使其免受二次伤害,法庭采用专门的视频保护技术,让小梅在司法社工的陪同下,在专门的保护室同步参与法庭调查,确保小梅在不直接面对李女士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行使未成年人参与诉讼的权利。
庭审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办理小梅被害案的公诉机关就本案支持起诉。作为全市首例检察机关就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支持起诉并参与庭审的案件,海淀法院在申请人一侧靠近审判台位置,专设支持起诉人席位。
养母被撤销监护权
最终,海淀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为维护小梅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其本人意愿,依法判决撤销李女士作为小梅监护人的资格,指定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为小梅的监护人。日前,该案一审终审,宣判当日案件也已生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另外,2014年12月多部门曾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民政部门必要时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和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并作出裁判。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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